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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年04月02日 15:38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关于2016年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实践,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我校决定举办2016年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 1-2 人。

2.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 2016 年 5 月 1 日前已注册。

注:今年毕业应届毕业生允许以在校生身份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比赛内容

参赛项目要求体现“互联网+”、创新性、可行性,主要以创业计划书的形式展现,要符合市场规律和创业规律,注重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具体包括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项目,即有创业意愿并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和有创业意愿但未注册公司的创业计划。创业计划书要明确创业可行性、市场分析、同类行业竞争力等内容。

四、比赛报名

1、各院(系)选送2个参赛作品(护理学院可选送4个参赛作品)。

2、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初赛,将推报优秀作品参加全校复赛;请各院(系)于2016年5月4日前将作品电子版发往邮箱55288617@qq.com

五、大赛时间安排

比赛分作品或计划书初选阶段评选和复赛阶段现场答辩两个环节。

1、初选阶段(2016年 5月5日—5月11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各系(院)推选的作品进行筛选,分中专组和大专组各选出10个作品进入决赛阶段。

2、决赛阶段(2016年5月17日下午4:00)

(1)决赛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第一教学楼九楼学)

(2)决赛成绩由作品成绩和风采展示(包括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

(风采展示环节:各参赛组进行现场展示创业内容,形式可多样化,可以是文本或ppt等形式,但必须反映各自创业等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之后,选手进行现场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评选出大专组和中专组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另外,学校将对获奖和优秀作品的团队进行集中培训,并指导其报名参加2016年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实习就业处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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