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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3年08月25日 00:00  点击:[]

各系(院、部、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4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由市科技局计划条财科统一受理。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省科技厅http://www.jxstc.gov.cn查阅),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

2.书面报送

按照《2014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先由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申报限额要求在网上审核,再由市科技局根据申报限额要求网上择优推荐,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打印纸质《项目申报书》(对外科技合作项目一式4份,其它各类项目一式2份),按隶属关系由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统一报送(市直其他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计划条财科。

二、计划类别

1.科技支撑计划:⑴工业领域、⑵农业领域、⑶社会发展领域;

2.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⑴火炬计划、⑵星火计划、⑶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4.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计划:⑴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⑵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

5.基础计划:⑴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⑵软科学计划。

三、申报要求

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受理信息系统已对限制性要求进行预设,涉及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主要要求如下:

1.在研项目总数达到4项者不能申报(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其中各单项计划(即科技支撑、科技开发与产业化、对外科技合作、人才、软科学、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2.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3.申报人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软科学、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计划等按自行要求,详见《指南》)。

4.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严格按扶持的重点优势领域和相关要求进行(详见《指南》)。

5.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内资控股企业以及中央、省驻宜春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与省外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联合申报。

6.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和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和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进行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

四、申报项目数

201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既实行限额申报,又必须确保完成申报任务。限额申报计划分配为:10个县(市、区)各申报1个工业支撑、1个农业支撑、1个社发支撑、1-2个星火计划、1个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经开区申报5个工业支撑、3个社发支撑、3个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环球360会员注册申报1个工业支撑、1个农业支撑、1个社发支撑、1个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市属科研所各申报1个农业支撑、1个社发支撑、1-2个星火计划项目;市人民医院申报5个、其他市属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各申报1个医疗卫生项目;市属科研所、市人民医院各申报1-2个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市科技局择优推荐。

火炬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软科学计划未实行限额申报,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有优势的单位可酌情申报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和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市科技局将积极推荐。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申报另行发文通知。

五、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单位可登录“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时间:7月30日~9月5日,报送纸质材料时间:9月10日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3.8.23 附件:2014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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