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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各类省级课题及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5日 11:07 佚名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各类课题管理办法,科研处拟在12月中下旬受理各类省级课题和校级课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结题的范围和条件

已达到结题年限,并按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且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条件的各类课题,包括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规划课题、省社科项目和校级课题。

二、受理结题的材料要求

(一)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申报书

4、立项通知

5、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6、终结报告书(填写表格)

7、调整申请表(有延期结题,研究人员调整须填此表)

8、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要求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论文。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

9、其他支撑材料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申报书

4、立项通知

5、鉴定申请书(填写表格)

6、结题登记表(填写表格)

7、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

主要内容为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假设与方法、理论基础、基本过程、数据分析、成果结论、社会评价等

8、变更审批表(有变更情况的须填此表)

9、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要求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论文。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字样。

10、其他支撑材料

(三)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申报书

4、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表格)

5、最终成果简介

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成果形式为专著的5000字左右,调研报告、系列论文等3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发表的论文

要求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论文。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

7、研究报告(要求1万字以上)

8、出版的专著

9、其他支撑材料

(四)校级课题结题要求

1、目录

2、申报书

3、立项通知

4、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至少一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5、研究报告

至少8000字

6、终结报告书(填写表格)

7、其他支撑材料

三、受理结题的时间

截止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kyciov@yeah.net

附件: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终结报告书

省教育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

省教育规划课题结题登记表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校级课题结题表

科研处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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