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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龄津贴的通知

2013年05月10日 08:58 佚名 点击:[]

院直各部门、系、院、部、所:

近期我校将申请办理教龄津贴,请通知所属的专、兼职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填写《教龄津贴申请表》,交到所在系、部审核盖章,各系、部将教师申报信息统计进《教龄津贴信息汇总表》盖章并收集好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统一交人事处,《教龄津贴信息汇总表》电子稿请发jsxyrsc@163.com

一、教龄津贴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教龄津贴者必须是2009年1月前本校的在编在岗的教师。

2、教龄津贴每5年晋级一次,申报到20年教龄为止,初次申请者任教时间必须满5年及以上。

3、已享受过教龄津贴的要增加教龄津贴的也要填写《教龄津贴申请表》。

4、停薪留职期间和不带薪外出学习期间不计算教龄。

5、教龄工作年限计至2012年12月。

二、教龄津贴申报材料:

1、《教龄津贴申请表》

2、初次申请教龄津贴者,还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任教5年以来每学期的课表,须所在系院部盖章。

请各系、部于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之前,务必将收齐的材料交人事处,逾期不交者算自动放弃本次申报,概不负责。

人事处

2013年5月8日

附件:教龄津贴申请表.doc

教龄津贴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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