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部门、各系、院、部、所:
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全体学生及各系、院、部、所教职工9月29日至10月8日放假十天,10月8日学生返校上晚自习;其它院直部门9月29日(周六)和10月8日(周一)按政府法定工作日安排人员上班。
请相关部门在假期安排好值班。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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