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照《关于201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9号)规定,2011年我省在职高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开始申请,相关教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为做好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国民系列的本科及以上文凭。
2、高等学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
3、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必须是本院在编或人事代理的教师,并在教学岗位担任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到继续教育处领取申报审批表和体检表、档案袋。
2、申请人到所在系(院)找领导签字盖章,然后到组织人事、教务或学工处(辅导员)、财务处盖章,最后将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交继续教育处,统一办理教师资格证。
3、本人到网上报名,并打印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1、201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上传。
2、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自行打印“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4、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个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到继续教育处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1、领取材料的时间:4月25-26日,领取申报审批表。
2、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5月20日。
3、现场确认地点:继续教育处(四楼)。
4、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交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本人网上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国民系列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1份;
(5)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1份;该表由系院领导签字,并盖章。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该表由系院领导签字,并盖章。
(8)副教授、教授(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学校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材料1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学校组织人事处出具的在职专任教师情况证明材料。
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一学年(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教学任务(课表)证明材料,辅导员任教学科一般为思想品德,其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或负责辅导员工作的职能部门)提供。
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1年3月-5月)申请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10)申请人填写有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等表格。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表格均应粘贴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
以上材料按需要提供材料的顺序排列。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进入网上申报,先注册,后填写信息。
(2)网上填写的信息要与本人的实际信息一致,在填写过程中不能写行政职务,个人简历不少于三条。
(3)认定机构:江西省教育厅,确认点:环球360会员注册
(4)任教学科尽量找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的专业填写。
(5)申请认定表打印后,在思想鉴定栏加盖院系公章。
(6)思想品德鉴定网上打印,填写该表时,在鉴定单位全称处,加盖院系公章。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中,组长签名由系领导签字,主任委员签名不要签.在测试意见处加盖系(院)公章。
(8)体检。5月14日在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其它医院体检无效。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教师资格证条件,严格把关,给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2011.4.21.doc
教育教育能力测试汇总表.doc
继续教育处
201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