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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0年03月25日 16:54 佚名 点击:[]

院直各部门、各系(院、部、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推荐对象必须是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或高技能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可不占推荐指标,直接作为国务院特殊津贴对象上报。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象分层次推荐。已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推荐享受同一层次的政府特殊津贴。

中央驻赣单位只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高技能工作的,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含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原则上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近五年来在专业技术或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经专家评选得到普遍认可。

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须是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三、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各系(院、部、所)抓紧做好相应工作,并于2010年3月2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1、推荐报告一份。主要内容有:选拔程序和主要做法,推荐人选及排名顺序,公示情况、系、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

2、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

3、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从http://hrss.jiangxi.gov.cn下载,不要装饰,并将电子表格报送至邮箱yczyzzb@sohu.com。

4、申请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一份。应包括: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原件、复印件,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原件、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原件、复印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年利税财务证明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材料装订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原件材料当即退回,复印件材料不退回。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系、部一定要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规定程序产生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环球360会员注册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廖凌燕 易琦

联系电话:0795-3203209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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