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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美华同学转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杨美华,女,宜春学院医学院护理专业2017级专科学生,考生号17360902152544,江西宜春人。该生休学一年后申请复学,因宜春学院2018年已经取消专科专业招生,该生无法继续在宜春学院就读,故申请转入我校护理专业就读。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7]54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普通高校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49号),经20201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杨美华转入我校就读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19日起至2020113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校学工处学籍科,联系电话:0795-3204818,地址:综合楼4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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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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