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教师审美情趣和语言素养,营造和谐的人文校园氛围,展示我校教师的风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特举办第二届教师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下午3点;选手5月18日下午4点到教务处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二、比赛地点
待定
三、参赛对象
本校在职教师。
四、赛事要求
1、各系、院、部选派1-2名选手参赛,于5月15日前把参赛选手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2、朗诵内容:具体内容自选,要求积极健康,内容充实。体裁可为散文或诗歌。
3、朗诵时间:3-5分钟。朗诵形式不限,如需配乐请自备伴奏载体。
4、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评分标准:
1、仪表形象:(2分)
仪表整洁,举止自然、大方,能体现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素养。
2、语言表达:(3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语言生动,能准确地表情达意,舒心悦耳,娓娓动听。
3、态势神情:(2分)
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能准确,鲜明,自然,做到姿态和声音和谐统一。
4、朗诵效果:(3分)
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感染力,能使观众产生共鸣。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