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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
根据宜职教字〔2011〕06号文件《环球360会员注册关于学业考试和技能考核方式的意见》要求,从2014届毕业生开始实行《专业技能合格证》制度。请各系、院于5月23日前将“2014届毕业生专业技能考核汇总表”电子稿发到教务处邮箱。5月26日以系、院为单位到教务处运行科领取“专业技能合格证”,并交一份“2014届毕业生专业技能考核汇总表”纸质稿。专业技能合格证按要求填好后务必在5月29号前交教务处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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